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题项目计划的通知
粤经信创新〔2016〕75号
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佛山市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财税局,有关财政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广东省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申报工作的通知》(粤财预〔2015〕237号)和《广东省省级财政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粤财预〔2015〕188号)的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财政厅组织开展了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题项目工作。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2016年共安排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题项目54项,省财政扶持资金26185.6万元,项目资金计划由省财政厅另行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7年度贴息预下达计划
根据《广东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工〔2014〕257号)要求,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2015年确定了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现将该批项目2017年度贴息额共计25个项目9526万元预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1),请你们根据《广东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参照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贴息核算操作指引(见附件1-2),依据项目实际贷款付息情况认真组织审核工作,按程序确定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7年度贴息计划,同时将项目贴息计划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请你们严格认真开展专项项目贴息审核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和依法依规,并组织实施专项资金项目的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完工评价和验收工作,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管理。
二、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股权投资计划
为加快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持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壮大规模、增强竞争实力,根据扶优扶强、股权投资、绩效导向原则,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委托广东省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财控股)作为受托管理机构,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支持珠海赛纳打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可靠自主可控的国产激光打印机产品项目等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合计12344.6亿元(详见附件2)
由省财政厅按程序拨付股权投资资金给粤财控股,并按规定和粤财控股对资金实行联合印鉴管理。请粤财控股按照股权投资有关规定,聘请法律、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等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实地考察、可行性分析、投资方案谈判等,提出尽职调查报告及投资方案建议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同意后再行实施。
请粤财控股按照项目计划、资金计划和投资方案等与被投资企业签订股权投资协议,实施股权投资。同时,按照省财政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制定财政资金所形成股权的具体管理办法、工作流程和风险防范制度,认真履行相应管理职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回收。同时负责做好受托管理资金的绩效评价等日常跟踪管理工作,于每年6月30日和12月30日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报送受托管理资金管理运作情况、被投资企业项目进展情况、股本变化情况、其他重大情况及项目处置建议等。
三、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计划
为支持我省制造业各行业根据行业特点,应用智能装备与系统对生产线进行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改造,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通过竞争性评审和事后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广州三五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汽车部件数字化智能制造生产线升级技术改造项目等15个项目合计3950万元(详见附件3)。
四、组织企业签订项目责任承诺书
项目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由项目承担单位签章后分别由项目承担单位、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广东省财政厅各执一份。请各地级以上市、有关财政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收齐项目承诺书,于5月31日前送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监督检查
各项目承担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财政资金的使用管理,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各有关地级以上市和财政省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主管部门要监督本地区项目承担单位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开展项目资金支出,不定期对项目承担单位财政资金支出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件:1-1. 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7年度贴息下达项目计划表
1-2. 第五批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政银企合作专项资金项目2017年度贴息核算操作指引(参考)
2. 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股权投资项目计划表
3. 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计划表
4. 2016年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题项目责任承诺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广东省财政厅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