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获悉,2015年,该局委托佛山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中心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节能灯商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了20家生产企业生产的34款样品,经检验,19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5.88%。
不合格项目涉及标识、互换性、防触电保护、机械强度、灯功率、功率因数、初始光效/光通量、颜色特征、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谐波电流限值、能效标识等。从本次公布的不合格名单中发现,“能效标识”项目不合格的有13款样品,包括法莱克、JLLT今隆、伟强、特亮屋、百利通、奥科特等标称商标商品。
据介绍,能效标识是衡量节能灯能效水平的指标,是消费者选购节能灯的重要参考。按国家能效标识管理办法,节能灯产品包装必须明确规范地标出能效标识。本次抽查不合格样品主要表现为产品包装能效标识标称功率、色调与实物不符,出现错标乱标的情况。这些情况会误导消费者选购节能灯。说明相当一部分企业对能效标识还不够重视,未能正确规范使用能效标识。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商标、相同规格(型号)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议消费者,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抽检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