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佛山市专利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14号)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资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4〕44号),现就开展2015年度专利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类别和对象
资助包括对发明专利资助、专利维权资助、促进企业专利工作资助等三大类专利创造和保护行为的资助,详见下表:
类别一 |
序号 |
类别二 |
对象 |
发明专利资助 |
1 |
发明专利申请(实审)资助 |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
2 |
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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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发明专利年费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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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外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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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PCT专利申请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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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
专利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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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发明专利申请资助 |
8 |
新设立专利代理机构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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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报考专利代理人考试合格资助 |
专利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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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校学生获奖作品申请专利资助 |
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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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资助 |
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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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首次获发明专利授权资助 |
企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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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维权资助 |
13 |
专利侵权诉讼资助 |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本市户籍人口 |
14 |
专利侵权鉴定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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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专利无效请求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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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举报假冒专利行为资助 |
本市户籍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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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企业专利工作资助 |
17 |
通过贯标认证企业资助 |
企业 |
18 |
国家(或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资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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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国家(或广东省)专利奖资助 |
企事业单位 社会团体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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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专利信息运用资助 |
企业 |
符合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专利代理机构和个人均可申请2015年度发生并符合本市专利政策导向的上述各类专利资助。有关情况具体说明如下:
(一)个人包括本市户籍人口和常住人口;学生指在本市就读的在校学生;学校指在本市行政辖区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学校。
(二)专利代理机构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专利代理机构名单的,将被取消当年专利资助申请资格;如当年专利资助已发放,将被追回上缴。
(三)发明专利年费资助资助专利证书上授权日期为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的发明专利。
(四)申请2015年度的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发明专利年费资助、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中国发明专利授权资助和首次获发明专利授权资助,考虑到部分专利申请时间比较久远,2014年8月5日前申请的专利部分需要提交的材料可以下载专利的法律状态截图作为附件证明材料。
二、资助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报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可直接登录佛山市科技局(http://www.fskw.gov.cn)→点击“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平台”)→业务办理选择“知识产权类”→点击“审核类业务”对应申请资助栏目,登入申请界面→点击“点击填写”按钮进行资助申请后系统提交,其中单位申报人提交申请后必须由单位管理员审核,审核通过后再由单位管理员系统提交。
对于首次使用业务平台的单位需先进行注册获得“单位管理员”帐号,单位管理员登录后点击“申报人管理”创建申报人帐号。申报人使用单位管理员创建的申报人帐号和密码登陆业务平台处理业务(申报人为具体业务负责人)。
对于首次使用业务平台的个人,需先进行注册获得“自然人”账号,再登陆业务平台处理业务。
网上申请所需要提交的材料,请参照《佛山市专利资助申报指南》。
请申报单位/申报人确保银行账号相关信息在收到专利资助款项前不会进行变更。
(二)网上审核
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委托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进行再次审核,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进行抽查审核。
(三)纸质材料递交
1.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和个人将打印的申请材料(纸质)一式两份报送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具体需要递交的纸质材料,请参照下文第四点纸质材料递交要求。
2.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本区申请材料(纸质)和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件)交一份至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余下一份纸质件由各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留存。
3.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将各类资助申请材料(纸质)及汇总表(纸质和电子件)各一份报市科学技术局(知识产权局)。
三、申报时间
(一)网上申请时间
2016年5月16日00时至6月17日17时
(二)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1.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2016年6月24日17时
2.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网上审核截止时间
2016年7月1日17时
(三)纸件报送至截止时间
1.各单位和个人纸件报送到各区局截止时间
2016年7月8日17时
2.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纸件报送到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截止时间
2016年7月15日17时
四、纸质材料递交要求
(一)申请单位和个人
审核通过后,申请单位和个人在系统上下载申请资助的PDF文件以及市级专利资助资金预分配承诺函(部分项目需提交),一式两份(盖章、签字)报送至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二)各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请各区局按照要求,将下列材料一式一份送交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1.本区申请资助的单位和个人纸质申报材料
2.《2015年度佛山市××区专利资助情况汇总表》
3.《2015年度佛山市××区专利资助清单》
五、联系方式
资助申请的单位或个人在申请资助的过程中如有疑问,请与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我局或各区局联系。
佛山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佘晓杰、梁志平、张惠民,电话:82960883;
“佛山市科技局综合业务管理平台”系统技术支持单位:爱瑞思有限公司:廖工,电话:83035440。
佛山市科技局(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规划管理科(发明专利、促进企业专利工作资助):郭晓欣、何倩琨、潘绮雯,电话:83997298;知识产权法制科(专利维权资助):刘兆卓,电话:83997299;
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禅城区同济东路禅城区政府通济大院4楼417之二室,电话:82340446;
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南海区桂城天佑三路3号科学馆A座3楼,电话:86292337;
顺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顺德区大良德民路行政大楼西五楼,电话:22830386;
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高明区荷城星河路蟠龙街21号6楼,电话:88822284;
三水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知识产权局):三水区西南街道健力宝北路37号经科局109室,电话:87721942。
附件:1.《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佛府办〔2013〕14号)
2.《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佛山市专利资助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佛府办〔2014〕44号)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