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半导体照明标杆体系专业委员会
粤LED标杆专字[2023]69号
广东省LED室外照明产品标杆计算方法及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2023年7月)
按照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关于广东省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执行工作移交的函》(粤半导体光源协标杆字[2014]18号)的有关规定,广东半导体照明标杆体系专业委员会对2023年7月广东省LED室外照明产品标杆指标及其测试计算方法、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发布如下:
本次标杆指标、标杆指标的测试方法、产品指数的计算按《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2012版)》、《广东省LED隧道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2012版)》第三章、第四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以检测结果为依据计算各送检产品的“单项原始分、单项产品指数、综合产品指数”时遵循以下原则:
1、以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发布的《广东省LED室外照明产品标杆计算方法及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2023年4月)》中的“LED室外照明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为依据计算出“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对应的单项原始分”(高于满分的按满分计),并以此计算出所有送检产品的“单项产品指数”和“综合产品指数”。
2、单项原始分计算时,低于0分的按0分计,高于满分的按满分计;单项产品指数计算时,高于满分的按满分计。
3、产品按综合产品指数评级,综合产品指数90分(含)以上产品定为A级;综合产品指数80~90分产品定为B级;综合产品指数70~80分产品定为C级;综合产品指数60~70分产品定为D级;综合产品指数60分以下产品定为E级;若出现单项产品指数为0的情况,最高评级为B;出现产品实际测试结果低于准入要求的情况,或者2个以上(含2个)标杆指标得0分的产品不予评级;综合指数评级C级(含C级)以上的产品列入《广东省LED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
4、产品性能及可靠性单项原始分得0分2个以上(含2个)的产品不进行综合产品指数的计算并不发放评分报告。
5、根据《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2012版)》、《广东省LED隧道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2012版)》第一章对“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为“所有往期标杆产品的单项标杆指标测试结果最优值”的规定。本期发布的“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为所有往期标杆产品(等级为A级的检验产品)的单项标杆指标测试结果最优值,如有低于前期“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的单项则以前期该项“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为本期“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
6、本期“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发布后参与评定的产品,将以本期“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为依据计算产品的“单项产品指数”和“综合产品指数”。
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将定期更新发布,新的标杆指数发布后,依企业申请,同批次产品相同项目的检测结果继续有效,可直接进入新一轮标杆体系评测。
广东半导体照明标杆体系专业委员会
2023年7月15日
本期LED室外照明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确定为:
一、LED路灯
|
指标1 |
指标2 |
指标3 |
指标4 |
指标5 |
指标6 |
指标7 |
指标8 |
指标9 |
L-1(<8000lm) |
153.63 |
2847 |
0.97 |
0.679 |
≥0.5 |
合格 |
合格 |
4级 |
93.45 |
L-2(8000 ~16000lm) |
171.26 |
2448 |
0.6 |
0.682 |
≥0.5 |
合格 |
合格 |
4级 |
93.7 |
L-3(>16000lm) |
187.55 |
2653 |
0.625 |
0.661 |
≥0.5 |
合格 |
合格 |
4级 |
93.7 |
二、LED隧道灯
|
指标1 |
指标2 |
指标3 |
指标4 |
指标5 |
指标6 |
指标7 |
指标8 |
SUI-1(3000-6000lm) |
153.43 |
3762 |
4.12 |
0.959 |
≥1 |
合格 |
4级 |
92.81 |
SUI-2(6000-9000lm) |
154.19 |
3018 |
2.59 |
0.925 |
≥1 |
合格 |
4级 |
92.81 |
SUI-3(9000-14000lm) |
156.51 |
3826 |
2.22 |
0.926 |
≥1 |
合格 |
4级 |
93.95 |
SUI-4(>14000lm) |
170.14 |
4516 |
3.11 |
0.934 |
≥1 |
合格 |
4级 |
92.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