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半导体照明标杆体系专业委员会
粤LED标杆专字[2024]87号
广东省 LED 室外照明产品标杆计算方法及标杆产品
单项指标值(2025 年 1 月)
按照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关于广东省 LED 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执行工作移交的函》(粤半导体光源协标杆字[2014]18 号)的有关规定,广东半导体照明标杆体系专业委员会对 2025 年 1 月广东省 LED 室外照明产品标杆指标及其测试计算方法、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发布如下:
本次标杆指标、标杆指标的测试方法、产品指数的计算按《广东省 LED 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2012 版)》、《广东省 LED隧道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2012 版)》第三章、第四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以检测结果为依据计算各送检产品的“单项原始分、单项产品指数、综合产品指数”时遵循以下原则:
1、以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发布的《广东省 LED 室外照明产品标杆计算方法及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2024 年 10 月)》中的“LED室外照明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为依据计算出“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对应的单项原始分”( 高于满分的按满分计),并以此计算出所有送检产品的“单项产品指数”和“综合产品指数”。
2、单项原始分计算时,低于 0 分的按 0 分计,高于满分的按满分计;单项产品指数计算时,高于满分的按满分计。
3、产品按综合产品指数评级,综合产品指数 90 分(含)以上产品定为 A 级;综合产品指数 80~90 分产品定为 B 级;综合产品指数
70~80 分产品定为 C 级;综合产品指数 60~70 分产品定为 D 级;综合产品指数 60 分以下产品定为 E 级;若出现单项产品指数为 0 的情况,最高评级为 B;出现产品实际测试结果低于准入要求的情况,或者 2 个以上(含 2 个)标杆指标得 0 分的产品不予评级;综合指数评级 C 级(含 C 级)以上的产品列入《广东省 LED 标杆体系推荐产品目录》。
4、产品性能及可靠性单项原始分得 0 分 2 个以上(含 2 个)的产品不进行综合产品指数的计算并不发放评分报告。
5、根据《广东省 LED 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2012版)》、《广东省 LED 隧道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2012 版)》第一章对“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为“所有往期标杆产品的单项标杆指标测试结果最优值”的规定。本期发布的“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为所有往期标杆产品(等级为 A 级的检验产品)的单项标杆指标测试结果最优值,如有低于前期“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的单项则以前期该项“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为本期“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
6、本期“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发布后参与评定的产品,将以本期“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为依据计算产品的“单项产品指数”和“综合产品指数”。
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将定期更新发布,新的标杆指数发布后,依企业申请,同批次产品相同项目的检测结果继续有效,可直接进入新一轮标杆体系评测。
广东半导体照明标杆体系专业委员会
2025 年 1 月 15 日
本期 LED 室外照明标杆产品单项指标值确定为:
一、 LED 路灯
|
指标 1 |
指标 2 |
指标 3 |
指标 4 |
指标 5 |
指标 6 |
指标 7 |
指标 8 |
指标 9 |
L-1(<8000lm) |
158.97 |
2847 |
0.97 |
0.679 |
≥0.5 |
合格 |
合格 |
4 级 |
93.45 |
L-2(8000 ~16000lm) |
171.26 |
2448 |
0.6 |
0.682 |
≥0.5 |
合格 |
合格 |
4 级 |
93.7 |
L-3(>16000lm) |
181.20 |
2653 |
0.625 |
0.661 |
≥0.5 |
合格 |
合格 |
4 级 |
93.7 |
二、 LED 隧道灯
|
指标 1 |
指标 2 |
指标 3 |
指标 4 |
指标 5 |
指标 6 |
指标 7 |
指标 8 |
SUI-1(3000-6000lm) |
153.43 |
3762 |
4.12 |
0.959 |
≥1 |
合格 |
4 级 |
92.81 |
SUI-2(6000-9000lm) |
154.19 |
3018 |
2.59 |
0.925 |
≥1 |
合格 |
4 级 |
92.81 |
SUI-3(9000-14000lm) |
156.51 |
3826 |
2.22 |
0.926 |
≥1 |
合格 |
4 级 |
93.95 |
SUI-4(>14000lm) |
170.14 |
4516 |
3.11 |
0.934 |
≥1 |
合格 |
4 级 |
92.81 |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