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体系
关于标杆
最新动态
标杆体系流程
相关标准
表格下载
监督投诉
联系我们


广东省LED路灯产品标杆指数(2010年12月)

发布时间:2011-1-7 9:09:02        来源: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        点击次数: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作为标杆体系评测执行机构对2010年12月广东省LED路灯产品标杆指数的发布如下:
本次标杆指标和标杆指标的测试计算方法按《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执行,产品指数的计算按《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第三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以检测结果为依据计算各送检产品的“标杆产品单项原始分、单项产品指数、综合产品指数”时遵循以下原则:
1、指标5(环境比)的合格判定为≥0.5为合格(按CJJ45-2006)。
2、由于对指标8的测试方法有争议,本次不作评测,由于该指标的权重系数为25%,因此在计算“综合产品指数”时公式修订为“∑(单项产品指数)×100/75”。
3、单项原始分计算时,低于0分的按0分计,高于满分的按实得分计。
4、本次检测的三大类产品七个品种在计算单项原始分时先不进行分类,首轮计算“单项产品指数”时公式中的“标杆产品单项原始分”选取本次所有实测样品单项指标的单项原始分前十名的平均分,并以此计算出所有实测样品的首轮“综合产品指数”。
5、在计算出所有实测样品的首轮“综合产品指数”后,分别按三大类产品选取各大类 “综合产品指数”得分前十名(150W系列由于送检数量较少,选取前五名)产品的单项原始分的平均分作为本次该类产品的最终“标杆产品单项原始分”,以各大类的数据按公式重新计算出各大类产品的最终“单项产品指数”和“综合产品指数”。
6、表6可靠性能指标由于评测周期较长,暂不计入综合指标产品指数,但作为产品综合评价和示范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
7、本期公布的“标杆产品指标值”分别为三大类产品以首轮“综合产品指数”的得分由高往低前十名产品(150W系列为前五名)的标杆指标测试结果的平均值。
8、本期暂不执行管理规范中的分级与标识工作。
本期LED路灯标杆产品指标值确定为:

 
替代150W高压钠灯
替代250W高压钠灯
替代400W高压钠灯
标杆指标1
94.32lm/w
96.17lm/w
88.21lm/w
标杆指标2
4960.2K
5481K
5259.8K
标杆指标3-1
0.268
0.268
0.153
标杆指标3-2
0.014
0.015
0.01
标杆指标3-3
合格
合格
合格
标杆指标4-1
0.652
0.707
0.549
标杆指标4-2
0.562
0.657
0.487
标杆指标5
合格
合格
合格
标杆指标6
0.416
0.36
0.393
标杆指标7-1
合格
合格
合格
标杆指标7-2
合格
合格
合格
标杆指标7-3
合格
合格
合格
标杆指标7-4
合格
合格
合格

自发布之日起,标杆指数更新发布周期为半年,新的标杆指数发布后,依企业申请,同批次产品相同项目的检测结果继续有效,可直接进入新一轮标杆体系评测。
 
 
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
二O一O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