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项目实施以来,得到广大企业的积极响应和配合,体系检测和评价工作进展顺利。当前,为了做好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新一年度建设工作的衔接,省科技厅已于本月4日公布了最新一期《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推荐采购产品目录“20101212”》。省科技厅决定后续的产品标杆指数和推荐采购目录将每半年发布和推荐一次,采购目录有效期一年。为方便企业申请,项目将实行“常年受理,定期公布”办法。有关申报受理时间、收费问题、样品提交以及前批已收费用的处理方法公布如下:
1)申报受理时间:第二批《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项目的申报和受理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至5月25日,指数和推荐采购目录的发布为6月25日。第三批《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项目的申报和受理时间为2011年5月26日至11月25日,指数和推荐采购目录的发布日期为2011年12月25日。第四批及第五批等的日期类推。
由于标杆体系影响力不断扩大,根据企业的需求,省科技厅将在3月25日增加一期LED路灯产品标杆指数检测和推荐采购目录的公布。从即日起可办理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3月1日,其它操作程序和规定相同。省科技厅公布指数和推荐采购目录的日期为3月25日。
2)申报受理产品规格:LED路灯产品分为替代150W、250W、400W(6米、8米、10米)高压钠灯三种路灯产品(检测产品必须符合GB7000.5和DB 44/T609-2009省地方标准有关安全要求及EMC要求)。企业可以申请三种的其中之一,也可以申请全部三种,但企业必须明确填写产品功率范围、替代高压钠灯功率、灯杆高度。
3)受理单位:标杆体系检测采用统一的申请受理规则和程序,企业可选择由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或者广东省质量监督光电产品检验站负责申请受理工作。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海诚东街6号海珠科技园内,邮编:510330,电话:020-89232955。广东省质量监督光电产品检验站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工业南路2号,邮编:523808,电话:0769-23077280。受理机构及办法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布。
4)检测费用:省内企业每规格产品检测费为3.8万元,其中企业交纳1.8万元,省科技厅补贴2万元;省外企业每规格检测费为4.67万元。企业直接向所选择的受理单位交纳检测费,两检测机构之间按所负责的检测项目的费用进行划转。除检测机构按有关规定收取产品检测费外,其他任何机构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企业收取费用。
5)样品提交:对于申报第二批《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项目并符合要求的企业,将由受理单位派抽样人员到企业抽样和封样。其中1、2、3、6、7号样品送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4、5号样品送广东省质量监督光电产品检验站。第三批及后续的《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项目的样品提交方式如有变化将另行公布。
6)已收费用处理:申报了第一批《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项目并且已交费的企业共42家55个规格的LED路灯产品;每规格检测收费为4.67万元。省科技厅为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我省LED产业及LED路灯的发展。省科技厅决定对已参与第一批项目的企业按上述第4)条相同处理。因此,对广东省内企业将按每规格产品退还2.87万元。上述企业可向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联系人:李自力陈海波电话:020-89232955)申请退款,也可通过协议形式把将退还的费用留存用作今后的检测费用。
7)LED路灯产品检测及标杆指数评价报告的发放:由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邮寄给相关企业。
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
二O一一年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