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半 导 体 光 源 产 业 协会
广东省LED路灯产品标杆计算方法(2012年7月)
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作为标杆体系评测执行机构对2012年7月广东省LED路灯产品标杆计算方法发布如下:
本次标杆指标的测试计算方法按《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第二章的相关规定执行,产品指数的计算按《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第二版)》第三章的相关规定执行,在以检测结果为依据计算各送检产品的“标杆产品单项原始分、单项产品指数、综合产品指数”时遵循以下原则:
1、以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发布的《广东省LED路灯产品标杆指数(2011年12月)》中的三大类“LED路灯标杆产品指标值”为依据计算出“标杆产品单项原始分”,并以此计算出所有送检产品的“单项产品指数”和“综合产品指数”。
2、指标5(环境比)的合格判定为≥0.5为合格(按CJJ45-2006)。
3、单项产品指数计算时,低于0分的按0分计,高于满分的按满分计。
4、由于对指标8的测试方法有争议,本次不作评测,由于该指标的权重系数为25%,因此在计算“综合产品指数”时公式修订为“∑(单项产品指数)×100/75”。
5、表6可靠性能指标由于评测周期较长,暂不计入综合指标产品指数,但作为产品综合评价和示范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
6、本期暂不执行管理规范中的分级与标识工作。
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
二O一二年七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