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东 省 半 导 体 光 源 产 业 协 会
关于收取2012年协会会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协会建设,保证协会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更好地服务于会员单位,根据《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现收取2012年协会的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费交纳时间
2012年11月13日-12月15日
二、会费交纳标准
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元、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000元,副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5000元,会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0000元。
三、收取方式:银行转账
户 名: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
开户行:工行广州市天河支行五山支行
帐 号:3602002609200068978
四、其他事项
根据协会章程的规定“会员1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会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请各会员同时自行检查2011年会费的缴纳情况,如有漏缴的请予以补交。
衷心感谢各会员单位对本会的支持!
请交纳会费后给协会邮箱发邮件,注明会费发票的收件人、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协会邮箱:gdled2010@163.com)
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
2012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