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
开展规范运作 诚信执业 信息公开 公平竞争奖励惩戒 自律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一、意义
在行业协会中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环节,随着协会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内部治理机制不够完善,行业自律职能难以到位,对会员从业行为和经营行为缺乏规范和约束;一些行业执业、从业人员和会员单位存在诚信缺失、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严重损害客户利益;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不正当交易和商业贿赂行为在一些行业较为严重,表现形式多样化,已成为影响行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在行业协会深入开展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对于加快建设行业信用体系,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行业自律和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做法
以持续开展反商业贿赂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为重点,以建立规范运作、诚信执业、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奖励惩戒、自律保障六个机制为抓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使协会积极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建设为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国际惯例的新型行业协会而努力迈进。
(一)开展宣传教育。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使行业执业、从业人员提高行业自律意识,筑牢反对商业贿赂的思想防线。
(二)深入推进自查和整改工作。
1.深入查找突出问题。协会要在查找自身管理和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同时,组织会员单位认真查找本单位近年来有无不正当交易行为发生,分析并掌握容易产生不正当交易行为所涉及的部门、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情况。对自查以及各类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线索,要依法依纪及时移送和处理。
(1)会员单位要重点查找经营决策、市场营销、诚信经营、费用收支、物资采购中以及重点岗位人员的问题。一是为抢占市场,招揽业务,恶性压价,给予回扣、协作费、分成等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二是偏离执业准则,弄虚作假,违规违法经营,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三是为追求眼前利益,虚假宣传,随意许诺,相互勾结,蒙骗客户,严重损害客户利益的问题;四是从业人员私自收取承包费、挂靠费等不正当利益,纵容他人非法执业的问题;五是经营决策机制和内部规章制度可能产生或纵容商业贿赂问题;六是拒不遵守协会章程、执行协会决议的问题。
(2)协会重点查找履行职能中的问题。一是利用制定行业规则或其他方式垄断市场,妨碍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非会员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二是采取维持价格、市场分割等方式限制会员开展正当的经营活动或参与其他社会活动的问题;三是违反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向会员收费或摊派、取得其他收入或使用资助、捐赠等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四是在会员之间实施歧视性待遇,影响公平竞争的问题;五是同行业各自为政、彼此拆台,设立行业"壁垒"的问题;六是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而行使公共行政管理职能,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的问题。
(三)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和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
1、建立健全规范运作机制。协会要围绕章程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整体素质,为开展自律工作奠定基础。依据国家的政策法规,在章程中明确规定自律条款,明确对不正当交易行为以及发现商业贿赂案件线索的分类处理和政策指导办法等内容。结合本行业特点,协助政府制定和完善行业运作的制度规范,规范行业和会员的生产经营及服务行为。
2、建立健全诚信执业机制。协会建立信誉档案,在条件允许、成熟的条件下,对会员执业状况、纳税状况、守法状况、财务管理状况以及人民群众的信誉评价等进行调查摸底。通过各种形式提高各行业诚信服务和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以廉洁守法为荣,以贿赂违法为耻"的良好行业风尚。
3、建立健全公平竞争机制。协会保障会员的权利平等,会员享有平等管理会内事务、决定会内重大事项、参与会内活动的权利,不允许任何会员在会内享有特权,通过协会获得竞争优势。规定会员生产经营的基本准则,实行价格自律,制止垄断行为,在有条件的情况下探索制定行业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的贯彻标准,防止无序竞争和过度竞争。配合政府重点打击官商勾结、行贿受贿、违规操作、坑蒙拐骗、造假售假等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加快市场诚信建设,严肃惩处危害公平竞争秩序的不法分子。各行业协会要积极协调对外关系,维护行业间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4、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协会按照自律与诚信建设要求,逐步建立公开、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建立完善服务、反商业贿赂承诺制度,向社会公开各行业协会为民服务、反对商业贿赂承诺书,接受社会监督。借助网络、宣传栏、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提高信息公开的水平,对行业内的违规违法行为勇于公开曝光。
5、建立健全奖励惩戒机制。协会按照章程要求,对会员自律情况经常组织检查考评,及时查处会员的不廉洁行为;对遵纪守法的会员进行表扬奖励。探索建立自律与诚信的指标体系、评估体系和监督体系等三大体系。倾听服务对象意见按时参加年检、评估等工作,全面检查协会及其会员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活动情况。对遵纪守法、群众满意的,进行表扬和奖励;对社会各界反映问题较多、信誉不好的,进行重点检查;对屡整不改的企业,依法向有关执法部门反映,建议工商部门撤销登记。
6、建立健全自律保障机制。要继续理顺与各会员企业的关系,鼓励其依法管理内部事务,充分发挥其自律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对企业的指导与监督,搞好以法律、税收为主的间接调控和服务,为开展自律管理创造适宜的环境。以增强其开展自律工作的责任感。
广东省半导体光源产业协会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