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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LED产业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10-12-23 18:58:32        来源:省半导体协会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12年)》,做大做强我省LED产业,推动节能减排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LED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重要意义。LED产业是目前全球公认和竞相发展的最具市场前景的新兴产业,同时对平面显示、数字家电、汽车电子、节能环保等高新技术产业具有强大的技术渗透性和产业拉动性。省委、省政府深刻把握国际新兴产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我省产业转型升级的内在要求,充分运用我省良好的产业基础和市场优势,把加快发展LED产业作为我省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三个重要突破口之一,主动谋划,超前部署,重点突破,扎实推进,这对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推进节能减排,打造低碳经济,加快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坚持政府推动、市场拉动、创新驱动、应用带动,以重点企业为龙头,以优势领域为重点,以科技创新、合资合作、推广示范为手段,以集群化、规模化、产业化为发展方向,加强科技攻关,突破装备制造,完善产业链条,拓展应用领域,抢抓市场机遇,努力打造技术水平高、生产规模大、配套能力强,区域特色明显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绿色照明产业,建成全国重要的LED产业基地。
    (三)基本原则。“做强产业上游”:坚持自主创新与国际合作相结合原则,通过对关键技术和重要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高LED产业设计研发及装备制造能力和创新水平。
“做大产业上游”,延长产业链,扩大产业辐射带动力,坚持以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原则,通过市场推动,大力推广LED产品,带动相关产业发展。
    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充分发挥政府政策扶持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LED产业整体协调发展的格局。
坚持立足当前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整合现有资源,发挥产业优势,建立长效机制,加快LED产品推广应用与产业发展。
    (四)主要目标。为争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全省LED产业规模在2009年的基础上实现“一年翻一番、三年大发展、五年大跨越”。到2012年,LED产业规模达到3000亿元,成为年产值超千亿的新兴产业群,培育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达50家以上。到2015年,基本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覆盖产业链各环节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基本建立能源合同管理模式为先导、技术、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融合发展的LED产品应用推广体系,基本建立竞争有序、结构优化、保障有力、监管到位的管理服务体系,建成全球LED封装中心和最大的产品生产应用基地,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龙头骨干企业,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装备制造和系统集成应用企业,LED产业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建立健全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努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一)强化关键共性技术科研攻关。修订完善广东省LED产业技术路线图,指导产业技术发展方向。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产业厅在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招投标项目、粤港澳联合招投标项目中设立LED关键技术攻关专项,集中现有创新资源重点攻克LED产业重大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增强LED产业核心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依托广东省工业技术研究院组建全省LED产业研发平台,为全省发展LED产业提供强大的技术源、成果源、人才源。深入推进省部省院产学研合作,联合国内外知名院校和科研机构,加快突破重大装备、衬底、外延、芯片、封装等上游环节的自主核心技术,抢占产业发展高地;加强LED路灯、LED室内照明、LED特种照明、大屏幕背光显示等应用领域关键技术研究;鼓励发展医疗、农业、汽车、军事等领域LED应用产品,扩大产品门类,提升竞争力和发展空间;打造LED自主品牌。
    (二)培育发展一批LED创新型企业。在衬底、外延片、芯片、封装、器件、应用、生产装备和生产材料等LED产业环节,重点培育发展一批拥有核心发明专利、自主关键技术及自主名优品牌的LED创新型企业。筛选认定全省LED百强企业,集中各级政府资源支持龙头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产业化推广活动。鼓励企业建立健全技术开发机构,强化科技投入,突破关键技术,使之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对于企业通过产学研联合等形式设立国家级LED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重点实验室、技术中心、研发检测平台,省市财政予以一定额度的资助。
    (三)加强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工作。鼓励企业积极研发LED核心技术,申请专利;鼓励各市要对本地区单位获得LED发明专利授权的企业给予一定额度的财政补助。加大LED专利成果转化,利用公共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LED专利数据库,提供专利预警、专利分析、知识产权诉讼援助、人才培训和知识产权运营等服务。开展LED产品标杆指数研究与实施,支持企业成立LED产业技术标准联盟,建立并完善LED技术标准体系,研究制定联盟标准,支持其上升为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推动重点企业开展研发与标准化同步试点工作,探索技术、专利与标准相结合的机制。鼓励LED龙头企业参与和主导国际国内标准化活动,积极消除国外LED技术壁垒。
    三、建立LED照明产品应用推广体系,促进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一)加强LED照明产品应用推广的规划导向和行政督导。把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作为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制定我省普及LED照明产品规划。三年内,我省的道路照明,主要公共场所和公共机关照明全部实现LED照明。各市要按照这一要求,制定相应的规划和实施路线图,各市的相关规划要求在本意见出台后两个月内上报省LED产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办公室,省有关部门据此对各市推广应用工作实施行政督导。
    (二)组织实施LED照明产品应用试点示范工程。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广应用节能照明产品财政补贴的政策,加快LED照明产品的推广应用。省财政在全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投入中,从今年下半年起,连续三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组织实施城市照明产品示范工程,通过择优竞争对入选全省城市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城市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办法为:2010年7月至2011年6月,安排3亿元,按照经核定LED灯具价格的30%给予补贴,每个城市补贴不超过5000万;2011年7月至2012年6月,安排2亿元,按LED灯具价格的20%给予补贴,每个城市补贴不超过3000万;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安排1亿元,按LED灯具价格的10%给予补贴,每个城市补贴不超过2000万。政府投资建设的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按照有关规定作为应急工程管理,纳入重大项目绿色通道。
    (三)鼓励实施新型商业推广模式。积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省级预算内投资和省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符合相关规定的节能服务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可奖励。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对节能服务产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对节能服务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产生的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暂免征收、免征和减半征收等优惠。对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各级地方政府,省财政给予补贴,补贴专项用于合同能源管理有关支出。鼓励和支持LED生产企业采取BOT方式承接高速公路隧道灯光工程、城市景观灯工程等公共服务照明工程。
    (四)广泛开展LED产品宣传推广活动。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应积极开展LED产品的品牌推介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相关展会,提升我省LED产品整体形象。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作用,开展专题讲座、研讨会、经验交流会、成果展示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活动。认定一批省市级LED科普基地,组织出版一批LED科普图书,提高民众对LED产业的了解和应用自觉性,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到LED产业在节能减排中的重要作用,推动资源节能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用好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实施全省LED产品进家入户计划,努力开拓LED室内照明等新的应用领域。
    四、建立健全产业支撑配套体系,推进产业集群发展
    (一)推进关键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鼓励研发LED芯片加工关键工艺设备、LED自动封装设备等替代进口的高效精密自动化封装设备和功率型LED固晶、分检测试量产设备关键技术和外延芯片产业化生产线设备。开发具有高热导系数的贴片材料、大功率专用LED封装支架及新型封装材料。建立使用国产装备风险补偿机制,鼓励采购国内MOCVD设备,支持关键设备国内化。对实现重大关键装备国产化的本省企业一次性补贴500万,鼓励企业购买和使用国产装备,对采用本省生产装备的LED企业给予采购合同额最高20%补贴。
    (二)建立健全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围绕LED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构建技术研发中心、产品与工程展示中心、技术/产品/专利等的专业市场及交易平台、LED产品分析检测及认证中心、LED系统设计中心、节能服务机构、金融资本机构、人才培训与交流中心、公共信息平台等多层次创新平台构成的LED产业技术创新系统。建立一批省级以上的照明检测验证平台,支持开展LED检测技术、测试方法及检测设备的研究。加速节能服务业发展,鼓励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LED企业应用工程开展节能减排咨询,并提供设计、培训、融资、改造、运行管理一条龙节能服务,培育壮大产品市场。
    (三)大力推进LED产业园区建设。根据LED产业链发展的需求,鼓励发展LED研发应用产业基地建设,加快广东(南海)新光源产业基地、广州市(花都)LED产业基地、深圳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东莞半导体照明产业园和国家(佛山)显示器产业园、中山国家创新型现代照明产业集群、江门市绿色(半导体)光源产业基地等的建设。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民营科技企业园发展LED产业,促进园区LED产业集群发展,支持创建国家级LED产业园区,争取国家级重大项目落户广东。
    (四)加强LED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在全省每年引进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工作中,设立LED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优先引进一批LED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支持省内高校开设LED照明专业和专业技能课程,培养光电子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工。实施优秀人才奖励政策,对我省LED产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企业投资者、创新型领军人才(团队)、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100%用于奖励给其个人。鼓励各市采取多种形式奖励有特殊贡献的个人或团队。
    五、积极实施财税金融激励政策,引导更多社会资金投向LED产业
    (一)积极实施税收扶持政策。推动LED企业全面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积极帮助符合条件的LED企业申报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省内LED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年税收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给予税收地方留成部分30%的奖励;年税收收入超过5000万元以上部分(含5000万元),给予地方留成50%的奖励。
该奖励专项用于企业新产品研发或扩大再生产,由企业所在地级以上市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2个月内兑现,试行5年。对企业进口MOCVD设备及其他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并享受相关的便捷通关服务。
    (二)积极推进政府采购LED产品政策。建立财政性资金采购自主创新产品制度,将LED产品列入省级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省财政厅会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要及时公布我省LED产品推荐采购目录及其技术指标。全省各级需要采购LED产品及服务,必须优先购买列入目录的产品。独立认定省级LED自主创新产品并建立政府采购LED自主创新产品目录,根据科技含量等特性,在招投标中给予相应幅度加分。建立激励自主创新的首购制度,省内企业或科研单位生产或开发LED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LED产品,技术先进,质量优良,且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经认定进行首购。鼓励省内企事业单位在选购LED产品或系统时优先考虑省内产品。
    (三)建立健全投融资机制。建立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合作平台,有效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LED产业的信贷资金投入。建立健全投融资担保机制,鼓励政策性金融和商业金融机构对LED产业在资金、信贷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引导企业积极使用各类新型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努力化解LED产业化过程中的资金瓶颈问题。进一步发展壮大广东绿色照明产业投资基金。积极组织企业参与高层次的招商引资活动,有目的地寻找国(境)外大公司、大财团合作,引进资金。支持优势企业创造条件在国内主板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和各种债券进行筹资。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市场,实现非上市企业的资本流动,拓宽投资的退出渠道,吸引社会和民间资本以及风险基金投入LED产业。
    六、加强组织领导,形成LED产业发展合力
    (一)加强统筹协调工作。成立“广东省LED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产业发展的组织和领导。由省领导出任组长,由省科技厅牵头,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建设厅、省金融办、省质监局、省财政厅、省国税、省地税等各政府部门组成成员单位。以广东省LED照明技术及产品推广应用联席会议制度为基础,将联席会议进一步扩展为LED产业发展联席会议,定期召开由成员单位及重点企业参加的产业发展联席会议,通报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工作计划,解决重大问题,协调相关工作。加快制定省市LED产业发展规划,建立推广LED产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各市贯彻落实省市LED发展规划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从2010年开始,将LED产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正式纳入各市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二)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集中各部门创新资源,用好全省发展战略新兴产业投入,对LED企业技术开发、公共平台建设、关键共性技术攻关、推广应用示范等给予大力支持。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知识产权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在省科技研发资金、节能资金、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省标准战略专项资金中均要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用于专项支持LED产业发展。
    (三)组建广东LED产业协会。依托广东省LED产业联盟和广东半导体照明工程省部产学研创新联盟,组建广东LED产业协会,围绕产业共性关键技术和战略产品开展合作研发、示范推广和产业化,组织开展学术活动、信息交流与咨询服务,制订产业发展规划,为政府决策提供产业分析报告和发展建议,协调联盟内外部关系,规范行业竞争秩序,促进产业融合。组建LED产业与技术专家咨询委员会,聘请熟悉LED产业的技术、经济、金融等领域专家以及企业家,共同为LED产业发展重大决策提供决策参考。
    (四)加强区域和国际交流与合作。进一步加强与日本、德国、台湾等先进国家和地区在LED标准、检测、应用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推动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全球环境基金等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政府,在加快推广LED产品的合作。举办LED国际论坛,开展LED国际技术交流,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国家建立合作机制,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不断拓展LED产业国际合作的领域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