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函规划字〔2010〕1318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的通知》(粤科函规划字〔2010〕1058号)的要求,现将《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推荐采购产品目录(20100610第1批)》(以下简称《产品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产品目录》是绿色照明示范城市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是确保示范项目质量,加大LED照明产品推广力度,推动LED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自公布之日起,绿色照明示范城市实施单位必须采用列入《产品目录》的LED路灯产品。此前安装的LED路灯,必须进行标杆体系检测,检测结果报送省科技厅备案。
二、《产品目录》自公布之日起有效期为一年。新的标杆指数发布后,依企业申请,同批次产品相同项目的检测结果继续有效,可直接进入新一轮标杆体系评测。
三、标杆指数及《产品目录》原则上每半年公布和认定一次。批次标记规则为“当期标杆指数发布年份+月份+目录发布月份”。如本期标记“20100610”,是指基于2010年6月发布的标杆指数进行评价,并于2010年10月发布的产品目录。根据实际工作需要,2010年12月前将追加发布一次《产品目录》。由于间隔时间不足半年,因此本期《产品目录》加后缀“第1批”以示区别。
四、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广东省LED路灯产品评价标杆体系管理规范(暂行)》关于产品一致性的规定。如有违规,一经查实,体系管理机构有权取消产品推荐资格,2年内不予受理该企业产品的标杆体系评价申请。
五、标杆体系评价常年受理申请,企业根据其产品更新和技术进步情况,以及标杆指数发布周期,自行选择具体申请时间。产品凡有重大改进和变动的,应及时报告标杆体系管理机构,并申请重新评价。
附件: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推荐采购产品目录(20100610第1批)
二〇一〇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广东省绿色照明示范城市推荐采购产品目录(20100610第1批)
编号 |
品牌 |
型号 |
制造商 |
1 |
KINGSUN |
RL1B1140S1001 140颗 T4透镜 |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2 |
鸿宝 |
HB-073-120W,30W模组,120电源 |
中山市鸿宝电业有限公司 |
3 |
银雨Neo-Neon |
NEOJ2021-000 |
鹤山市银雨照明有限公司 |
4 |
LEDY |
LLD-100W-AC/220V-G-J-I-C |
广州莱迪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
5 |
昭信 |
RFLED220/175 |
广东昭信灯具有限公司 |
6 |
EFG |
EFG-LD-144W |
(以上排名不分先后)